1. 为什么要委托贷款合同这个好像是惯例,未必是收走,而是律师在签定委托合同时往往只准备一份,委托人签字后即有律师收走由律师事务所存查。按说合同订立后,应该各方当事人均持有副本才对,这个实践中的惯例有些不合理,但确实一直如此,原因在于委托人同律师和律所基于委托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