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一个月最多能交多少公积金 Pay 基数是我上一年的平均工资,每月的缴纳比例是5%到12%。公积金最高赔付公积金最高赔付12%,公积金付款基数什么最低缴存-2/2030元,最高缴存-2/3730元,上海公积金关于最高赔付的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及补充住房-1缴存-2/最高赔付不超过28017元,最低不低于2480元。
1、 公积金最高标准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1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1014元,最低不低于2480元。公积金 基数上限是指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的限度公积金 基数不仅有上限,也有下限,住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员工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法律依据:《房屋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房管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由房管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标准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房管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标准由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收费标准收费。
2、 公积金最多一个月能交多少公积金缴费基数是我去年的平均工资,每月缴费比例为5%到12%。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规定缴费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高于12%。住房公积金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单位为员工缴存部分。可以申请不交房公积金。职工和单位住房的-1缴存的比例不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适当提高缴存的比例。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每月-1缴存-2/住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缴存人的月平均税收收入计算。单位未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登记-1缴存或设立住房公积金户口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单位不缴或少缴房款公积金,房款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执行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 公积金缴费 基数是什么最低缴存 基数2030元,最高缴存基数37400元。1.每年调整一次,缴存 基数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月平均工资以年薪制为准),调整后缴存 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本市在岗职工人数。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480元,所以这次公积金Max缴存-2/调整为7480元的5倍,即37400元。2.调整后的缴存 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4、上海 公积金最高可以缴纳多少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1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8017元,最低不低于2480元。2020年职工自有住房和单位住房-1缴存的比例分别为5%和7%(取整值)。单位可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提供补充房源-1缴存的比例分别为1%和5%(取整值),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上海住房公积金2020年7月1日上下限调整政策:1。2020年住房-1缴存-2/,比例和月份缴存。
5、 公积金最大 基数最大值为12%。单位和个人的缴存的比例可在5%至12%之间选择,个人的缴存的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职工住房金额公积金是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的比值公积金缴存。单位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金额是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1缴存的比值。职工和单位住房-1缴存的比例不得低于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最高不得超过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
2.缴存 基数下限:杭州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下限为2010元;临安区下限1800元;建德市、桐庐、淳安县下限为1660元。3.调整依据:调整后的上限缴存 基数为2018年杭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950元(2018年杭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 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 公积金最高交多少公积金最高赔付12%。具体如下:1。根据国家规定-1缴存的比例为5%和12%,具体出资比例由公司自行选择。同时各地区会根据当地平均工资设置缴存-2/的限额。2.单位为个人缴纳或个人缴纳超过12%的部分,计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上海目前的普通-1缴存金额分别是职工和企业缴纳工资总额的7%,如果有补充,比例是工资总额的8%。
如果不到12%可以免税,那么超过3%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房款公积金支付方式如下:1。房屋征收机构公积金。根据《房屋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房屋公积金的征收机构是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其他设区的市设立的房屋公积金管理中心;2、房源公积金缴费登记。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 缴存登记,并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7、 公积金最高缴费 基数是多少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省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住房的指导意见公积金管理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与财政、人力资源部门协商后,报市政府批准。现将2018-1缴存-2/扬州市区住房调整情况通知如下:1 .2018年扬州市区住房调整范围(含广陵区、邗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疏港)基数调整范围包括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统称单位)及其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