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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贷款利息怎么抵税,企业开出去利息收入发票进项可以抵扣吗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8-08 22:40:47 编辑:理财网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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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开出去利息收入发票进项可以抵扣吗

不可以。支付的利息不得抵扣进项。
可以。

企业开出去利息收入发票进项可以抵扣吗

2,借款利息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规定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部分.以及超过规定借款本金而发生的利息支出部分.不得扣除.

借款利息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3,企业贷款的利息支出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吗

可以扣除
咨询热线 ZI XUN RE XIAN您好,今年,我公司向银行贷了一笔款,由此产生了一笔利息。请问,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这笔贷款利息的支出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吗?专业解答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由此可见,您公司贷款发生的利息支出是可以进行税前扣除的。

企业贷款的利息支出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吗

4,企业向股东个人借款利息是否可以税前扣除是否提供收据就可

企业因为资金周转的原因,向个人借款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利息,该如何处理? 一、会计处理: 1.借:管理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贷:应付利息 2.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二、税务处理 税务处理的关键,就是利息费用怎样才可以在税前抵扣。 第一,利息扣除有限额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的规定: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不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 第二,个人领取利息要在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给公司作为费用入账的原始凭证,即个人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5,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税收滞纳金,罚款不可以税前扣除。
1、 工资薪金: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2、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1)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3、 社会保险费:按照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4、 利息费用:(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5、 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注: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劳务收入、出租财产收入、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即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6、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 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2) 广告费条件: ①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②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③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注: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劳务收入、出租财产收入、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收入、视同销售收入等,即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7、 劳动保护费: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8、 公益性捐赠支出: (1)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2) 超标准的公益性捐赠,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3)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准予按规定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整 9、 资产损失: (1) 企业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 (2) 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10、亏损弥补: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而且,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税收滞纳金不可以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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