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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销户利息是什么意思,整存整取产品到期提前销户本息是什么意思啊求大神解答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9-28 14:19:36 编辑:理财网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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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存整取产品到期提前销户本息是什么意思啊求大神解答

本息是指本金和利息。

整存整取产品到期提前销户本息是什么意思啊求大神解答

2,住房公积金已支清账户利息怎么办

住房公积金已支清的意思就是已经办理销户提取。一般在办理销户提取时,利息会全部计算在内。账户已经注销了,就不存在再有利息的问题了。
按照《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每年6月30日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结息。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人民银行制定,在结息年度(指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即年利率0.72%,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按照人民银行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即年利率1.71%。每年6月30日结息后,将住房公积金利息转入住房公积金本金,所得利息并入本金起息,且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征收利息税。 一)定期存款利息计算方法 定期部分应得利息为上年度结转数即7月1日结转金额(含利息),乘以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1.71%,即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 定期部分应得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32480.14×1.71%=555.41元 (二)活期存款利息计算方法 活期部分采用“累计日积数法”计算利息,应得利息=累计日积数×活期日利率,即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 首先用(结息日期-记息日期)*进账数额,求出每笔进账对应的积数,然后对记息期间的所有进账求总(即累计日积数),最后乘以活期日利率,即得到活期部分应得利息 活期部分应得利息=累计日积数×活期日利

住房公积金已支清账户利息怎么办

3,请问住房公积金有利息吗利息怎么计算

关于统一住房公积金利息计算方式的通知  发布: 2005-06-13 浏览: 1822  皖直公积金函〔2005〕5号  各住房公积金承办行:  在历年的住房公积金结息过程中,发现各承办行在住房公积金结息时计算方法都不尽相同,给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的结息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为保障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与各承办行在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中做到账账相符,住房公积金利息一律通过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户核算,根据人民银行对存款结息的有关规定,现就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与各承办行,在统一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方法上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关于计息积数的问题  在计算利息时,必须以计息积数的方式进行利息计算,计息积数分为定期(上年)、活期(本年)两部分。每年结出的利息自动计入上年部分,作为下一年度的定期(上年)部分的计息余额,定期(上年)部分按结息时人民银行挂牌的三个月定期利率进行计算,活期部分按结息时人民银行挂牌的活期利率进行计算。  二、 关于计息天数的问题  正常情况下所有个人的积数按每月30天计算,不足或大于30天的等同30天计算,31日的所有账目等同于30日的账目进行计算。上年部分按全年360天进行计算。  三、 关于对支取住房公积金结息的问题  (一)牵涉部分支取的,先从活期(本年)部分扣除,不足部分再从定期(上年)部分扣除,所支取的不足部分在支取日期前所产生的积数应按定期(上年)进行计算,上年部分和不足部分的差额(即余额部分)仍按定期计算。  (二)同行转移时应将被转移人原活期、定期两部分的资金及积数分别转入被转移人新的账户中。  (三)销户时的利息应将其活期(本年)、定期(上年)分别按活期(本年)、定期(上年)结息的方法进行计算。  以上通知若与你行现行的计算方法不同,请你行予以配合更改。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请参阅:http://www.ahgjj.gov.cn/zcfg/dkzc/detail.php?newsId=161

请问住房公积金有利息吗利息怎么计算

4,谁能给我解释一下住房公积金

去百度搜索下什么都知道了!而且比他们要说的更准确!我知道有利息,而且你的工基金在那交的在那可以贷款,还有你的户口也得是基金交的地方的!!具体百度!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是你在买房的时候一是可以用来贷款,二是可以提取来还贷款,不是你所说的退.公积金放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有利息,一般的利息是一年的存款利息.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各住房公积金承办行: 在历年的住房公积金结息过程中,发现各承办行在住房公积金结息时计算方法都不尽相同,给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的结息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为保障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与各承办行在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中做到账账相符,住房公积金利息一律通过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户核算,根据人民银行对存款结息的有关规定,现就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与各承办行,在统一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方法上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关于计息积数的问题 在计算利息时,必须以计息积数的方式进行利息计算,计息积数分为定期(上年)、活期(本年)两部分。每年结出的利息自动计入上年部分,作为下一年度的定期(上年)部分的计息余额,定期(上年)部分按结息时人民银行挂牌的三个月定期利率进行计算,活期部分按结息时人民银行挂牌的活期利率进行计算。 二、 关于计息天数的问题 正常情况下所有个人的积数按每月30天计算,不足或大于30天的等同30天计算,31日的所有账目等同于30日的账目进行计算。上年部分按全年360天进行计算。 三、 关于对支取住房公积金结息的问题 (一)牵涉部分支取的,先从活期(本年)部分扣除,不足部分再从定期(上年)部分扣除,所支取的不足部分在支取日期前所产生的积数应按定期(上年)进行计算,上年部分和不足部分的差额(即余额部分)仍按定期计算。 (二)同行转移时应将被转移人原活期、定期两部分的资金及积数分别转入被转移人新的账户中。 (三)销户时的利息应将其活期(本年)、定期(上年)分别按活期(本年)、定期(上年)结息的方法进行计算。 以上通知若与你行现行的计算方法不同,请你行予以配合更改。

5,五险一金是什么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的目的是让我们“老有所养”,保费由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目前的规定是,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累积年限满15年,等我们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手续后就可从社保部门按月领取养老金以保障老年后的基本生活。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补偿就医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保费由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生活中如果我们因病或意外就医,就可按规定得到一部分医疗费用的保险补偿。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情况是不在医保范围内的,如醉酒导致的意外事故就医等,这些在合同上都会写,可以咨询公司HR以及当地的社保机构。所以,如果疾病或意外就医的话,一定要记得带上医保卡并报销医保,说不定就能减轻很大负担。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顾名思义就是保障我们失业以后基本生活的保险。保费由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失业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还需满足几个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主动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要被公司辞退或者公司倒闭等原因被动失业才能领取;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即失业后还需要到当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之后才能按规定领取失业金。另外,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时间和金额也是有规定的,这个各地政策不同,可咨询当地社保机构。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我们在工作中或规定的特殊情况下因工造成疾病、意外而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甚至死亡时我们或者我们的家属可获得的一定的物质补偿。我国法律规定,工伤保险遵循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即不管什么原因,不管责任在企业还是个人,只要属于工伤都可获得补偿。并且,工伤保险由公司投保,个人无需承担保费。所以,如果工作中发生意外或职业病等,一定要记得申请工伤保险补偿,工伤保险是不究过失的。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女性员工因生育不得不暂停劳动时,国家和社会需要按规定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产假。即女性员工生育期间享有产假,并且在一定范围内的检查费、手术费、接生费等医疗费用都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同时产假期间的依旧可按规定领取工资津贴(现在的规定为,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并且,现在生育保险已经不受户籍限制。可领取生育保险金的条件为:1)公司按规定为员工缴纳1年以上生育保险保费;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3)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另外,公司也需要按规定为男性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在男职工的配偶生育期间,男职工享有陪产假和陪产津贴。公司若不缴纳生育保险则必须为员工支付生育费用。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是公司、单位、社会团体为其在职员工缴存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公积金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纳,存储在员工的公积金账户中。公积金的使用有以下渠道:1)贷款买房,这个是总所周知的,但是很多人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公积金不仅可以给自己买房,还可以给儿女买房;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3)租房,这个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买不起房,租房也是可以用公积金的哦;4)离休、退休、移民或失业后,可将公积金账户销户并提取全部余额;5)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6)本人被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使用。另外,按照国家规定,即便不提取公积金出来,在公积金账户中的钱也是有利息的,目前利率为1..5%。也就是说,如果你每月缴1000公积金,公司就也要为你缴1000,这2000都存到你的公积金账户中都是属于你的,还有利息。所以,公积金是怎么都不亏的,个人觉得真是多多益善哦。
所谓的五险一金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 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四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 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 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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